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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使用电子资源, 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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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所出现了电子资源过量下载、被数据库商警示的情况。在此,文献信息中心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文献信息资料管理办法》(科新生字[2020]48号)中数字资源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大家尊重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合理正确使用电子资源。

    一、严格禁止的行为有:

    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下载;

    3、利用类似netants等的批量下载或自动抓取工具对网络数据库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

    4、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5、把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课程教学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

    6、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

    7、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单位提供系统的服务;

    8、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

    9、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二、授权用户出于个人的研究和学习目的,可以对网络数据库

    进行以下合理使用:

    1、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

    2、阅读检索结果( 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 ;

    3、打印检索结果;

    4、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

    5、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里;

    6、承担使用单位正常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授权用户,可以将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的少量检索结果,下载并组织到供本使用单位教学使用的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置于内部网络中的安全计算机上,供选修特定课程的研究生在该课程进行期间通过内部网络进行阅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